台生會昨天發表聲明指出,一九九二年公布施行的「兩岸條例」,是大陸學歷認證法源基礎,已經授權教育部規畫學歷認證辦法。但十七年來,教育部遲遲未公布採認辦法,已是行政失職,不溯既往更是將政府失職的責任推到台生身上。
台生會說,為方便招收陸生,對陸生的大陸學歷「必溯既往」;但對台生的大陸學歷,卻是「不溯既往」,這是公然歧視國民。
對大學以上在職進修學歷不採納一事,一位目前正在大陸暨南大學「兼讀」博士班的王先生對此感到失望,仍呼籲政府要正視他們的權益。
王先生指出,大陸所謂「兼讀」就是在職進修,暨南大學校方表示,兼讀也是該校學制的一種,受國際承認,他一年到學校上課進修六次,一次一到兩星期;因政府未開放採認大陸學歷,王先生同時在政大讀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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