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兆玄日前視察教育部時表示,教育部規劃陸生來台研習停留時間由四個月延長到一年、限定名額開放陸生來台攻讀學位、以審慎漸進步調開放採認大陸學歷、開放國內大學赴大陸開設推廣教育及在職進修專班等,有些最快可以今年十月、十一月實行。
根據「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凡是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公、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者,得應公務人員高等考 試三級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規定,凡是中華民國國民,公、私立高級職業學校以上學校畢業者,得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
黃雅榜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台灣學生只要取得大陸高中學歷者,就能參加公職考試中的普通考試及部分專技人員考試;在現有相關法規尚未修訂的情形下,未來教育部採認大陸大學學歷後,台灣學生取得大陸大學學歷,除可參加普考及專技考試外,也可參加公務人員高等考試。
他指出,至於國家考試相關法令或施行細則未來是否修改為排除擁有大陸大學學歷者應考,考選部將待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及相關部會整合意見定調後,再研議法規內容是否修改。
對於台灣將開放採認大陸學歷,國民黨籍立委趙麗雲認為,政府應先開放採認大陸辦學績優的少數幾所特定大學學歷,例如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並非所有大陸大學學歷都採認。
另外,關於開放大陸人士來台唸大學,趙麗雲認為,有助暫時疏緩台灣私校招生不足的困境,台灣私校初期應可享有五至十年的招生榮景,但之後就會回歸正常,學校仍須提升競爭力,才能吸引學生就讀。國立大學因涉及國人納稅及政府補助,不能開放招收大陸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