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09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港澳回歸中國大陸以後,港澳學生失去僑生資格,教育部另訂「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就學辦法」,規定在港澳出生連續居留至今,或最近連續居留港澳8年以上,才能申請來台灣就讀。目前港澳生有119人就讀台灣的中小學,每年有600多人就讀大一,3/4是澳門學生。
近年來由於香港的大學質量明顯提升,加上大陸的名校也用獎學金招攬港澳生,港澳來台留學人數停滯不前,為增加國內學校招生來源,教育部放寬港澳生就學條件。
教育部大陸小組執秘林淑貞指出,港澳居民來台就讀國中,畢業可申請分發就讀國立華僑高中;若想就讀一般公立高中,則要比照一般生考國中基測,且無法加分。想就讀私中、高職或五專,應先取得志願學校同意函。
港澳生就讀國內大學,應參加海外聯招。林淑貞說,目前各大學可以外加10%名額,招收港澳或僑生,但不能就讀進修學校,要讀正規學制;港澳生大學畢業後,可申請研究所,通過志願學校審核才能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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