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旭智是黑龍江姑娘,擁有大陸吉林工業大學文憑,但鄭女嫁到台灣後,因我政府不採認大陸文憑,鄭女學歷如同一張廢紙。在丈夫支持下,鄭女打行政訴訟爭取自身權利,成為第一個為學歷檢覈和教育部打官司的大陸配偶,而且初審勝訴。本案可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依法院判決,吉林工業大學是教育部公告認可的七十三所大陸高等學校之一,只要鄭旭智齊備法定文件,且沒有不得認可的消極條件,教育部就沒有裁量的空間,必須審查認可鄭女的大陸學歷。鄭旭智指出,八十三年一月她自大陸吉林工業大學管理學院技術經濟系畢業,八十六年和丈夫結婚,九十三年八月廿七日取得在台的定居許可。
同年九月,她向教育部申請採認她的大陸學歷,教育部以「現階段大陸地區高等學歷尚未開放採認,也未受理報備」,拒絕她的請求。她提訴願被駁回後,決定力爭到底,和教育部打行政官司。法院審理過程,教育部一再強調是否開放採認大陸高等學歷是「政策」問題,事涉國家高等教育人力的永續發展及配置;同時應考量各部會整體大陸政策步調的一致性及兩岸敏感問題,須審慎評估,不宜由教育部自行決定。
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教育部依兩岸條例訂了大陸相關學歷的檢覈及採認辦法,也在八十六年公告七十三所大陸高等學校的認可名冊;依據這些法令,在台居住的大陸人民有權請求教育部審查及認可其大陸學歷。
【記者李名揚/台北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教育部必須受理採認大陸學歷的申請案,因為法治國家「政策不能凌駕法律」。教育部次長呂木琳表示,還沒收到判決,不便發表意見,但教育部會審慎研議。
教育部高教司長陳德華指出,現在政府政策是不採認大陸學歷,他還不了解整個判決的來龍去脈;教育部要等弄清楚全案後,才能對外說明。
陳德華說,「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及教育部公告的「七十三所大陸地區高等學校認可名冊」,都是在七、八年前吳京擔任教育部長時公布的,但後來被監察院糾正,行政院指示「重新研議」,因此一直沒有執行;從那時到現在,教育部都不受理所有申請採認大陸學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