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學生普通話水平須達二級乙等以上
 
2006/03/01 中央社 】

 
 
        自三月一日起「上海市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簡稱實施辦法)正式施行,其中對大學生普通話水平的要求作出嚴格規定,上海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乙等以上。

        新華社報導,與外語四六級、GRE、托福等各類外語考試相比,上海高校大學生對母語的重視程度不夠,來自復旦大學的一份調查顯示:有超過百分之五十五的在校學生,將四分之三的時間用在英語及第二外語的學習上,而對母語的重視僅停留在口頭上。

        一般來說,普通話水平劃分為三級六等(專業演員要求二級甲等水平,播音員要求更高),二級乙等測試一般難度不大,大學生通過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早在幾年前,上海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上海戲劇學院等少數師範、表演類院校校規中曾規定:凡師範、表演類專業學生,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相應級別,否則不能如期畢業。

        據瞭解,實施辦法公布後,上海各高校及中職學校正積極採取措施,以適應法規要求。

        上海市普通話測試中心負責人朱清春表示,目前報名參加普通話測試的大學生逐日增多,預計全年參加測試的將突破三萬人次。

        上海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的在校生達二十多萬人,為了加快普通話測試速度,上海市普通話測試中心不久將改人工測試為電腦測試,以滿足各類學生測試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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