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十四所大學住宿費限漲  台生可受惠 
 
2005/08/26中央社 】   

 
 
        繼中國官方宣布台灣學生比照大陸學生收費,並要求住宿費標準一致後,北京市發改委已通知包括首都醫科大學等在內的北京二十四所大學高校,規定住宿費標準不得上調。

        中國國台辦、教育部等部門二十四日宣布今年九月開始實施台生學費和住宿費比照大陸學生之後,北京市發改委昨天針對各校新建學生公寓住宿費問題作出以上批覆。

       台生原本住宿收費標準高於大陸學生,未來將採同一標準,而住宿費限漲的規定,台生可一同受惠。

        據瞭解,北京市發改委的批文說,二零零五年大學高校新建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不作調整,各校可根據提供的住宿條件,在規定的收費標準內制定具體價格。

        北京高校新建學生公寓住宿費收取分為三類。第一類是首都醫科大學、北京語言大學等五所高校的新建校內單元式學生公寓,收費標準是每生每學年不超過一千二百元人民幣;第二類是北京科技大學、北京體育大學等十九所高校的非單元式學生公寓,收費標準是每生每學年不超過九百元;第三類是北京郵電大學宏福校區和北京工商大學良鄉校區等由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校外學生公寓,每生每學年不超過一千五百元。

        北京市發改委要求,有關學校需填報「北京地區學校學生住宿費標準審批表」,經市教委審核,到價格管理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並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方可收費。

        此外,學生公寓住宿費按學年收取,不得跨學年預收。目前不清楚中國其他城市大學的住宿費有無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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